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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40: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8

600640: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40        证券简称:新国脉      公告编号:临 2021-045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1年9月17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743.1万份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40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5 月10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2.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十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号百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号百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号百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5 月 23 日 17:30 在内部 OA 网站公示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
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号百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1-030)。

  5.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
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307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召开股东大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7.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发布《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9),披露了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的事宜,征集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8.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同时披露了《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2)。

  9.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0.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9 月 3 日为授予日,向 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3.1
万份股票期权。同日,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 授予日:2021 年 9 月 3 日。

  2.授予数量:743.1 万份。

  3.授予人数:140 人。

  4. 行权价格:11.33 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事项,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限制期和生效(行权)安排情况以对外披露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准,主要内容如下:

  (1)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
超过 5 年(60 个月),即自授予日起的 5 年内员工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生效安
排进行行权。授予日起满 5 年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自动失效。


  (2)行权限制期(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 24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生效(行权)安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期(等 待期)为24个月。在满足生效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
 授的股票期权分三批生效,时间安排如下表:

                                                              可行权数量占获
    行权期                      行权时间                    授股票期权数量
                                                                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3%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3%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34%

              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 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 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生效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4)股票期权的生效条件(行权条件)

    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以下条件时,本次激励计划下授予的股票期权方可按 照生效安排生效:

    ①公司行权业绩条件

    仅当以下条件同时满足时,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才可按照事先确定的对
应比例,如期生效: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0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5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公司202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10次,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第二个行权期,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5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11次,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第三个行权期,公司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不低于5.0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公司202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12次,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其中,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为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口径。

  同时,如果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资产重组等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当年及下一年度指标值以扣除新增的净资产为计算依据。

  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②个人行权业绩条件

  对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实际可行权期权数量=个人当年度计划可行权期权数量×个人绩效系数。

  对于其他人员,需将所属子公司(或部门)考核作为可行权数量的调节条件,个人实际可行权期权数量=个人当年度计划可行权期权数量×所属子公司(或部门)业绩系数×个人绩效系数。其中,所属子公司(或部门)业绩系数=所属子公司(或部门)考核得分/100(业绩系数上限封顶值1.0)。子公司(或部门)考核指标要承接公司层面关键指标考核要求,同时体现本单位价值贡献、业务发展规划与特点。


  个人绩效系数与个人绩效考核等级紧密挂钩,绩效等级划分为A(优秀)、B(称职)、C(待改进)、D(不称职)四个等级,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个人绩效系数

        A                          1.0

        B                          1.0

        C                          0.75

        D                          0

  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档,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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