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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国脉:董事会七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20

证券简称:中卫国脉       证券代码:600640        编号:临 2012-009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七届七次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与实业中心签署《关于拟注入酒店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
盈利预测数的补偿协议》的议案。
    2012 年 3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2 年第 4
次工作会议有条件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3 月 7 日,公司收
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
案反馈意见的函》(上市部函[2012]110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函”)。
“反馈意见函”中要求中国电信集团实业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实
业中心”)对采取收益法评估的拟置入资产--上海通茂大酒店 2012、
2013 和 2014 年收益预测做出相应承诺。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与实业中心签署了
《关于拟注入酒店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盈利预测数的补偿协议》(以
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
    由于本项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元建兴、李虎、王先进、
李智萍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对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罗伟德、谢勤、王欢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关于公司与实业中心签署《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
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会议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
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2、《盈利补偿协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相关要
求,具备基本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重大法律障碍。
    3、同意公司与实业中心签署《盈利补偿协议》,确认该等交易公
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制订《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