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8 证券简称:新黄浦 公告编号:2018-011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586号新光影艺苑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16,764,9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447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由公司董事长程齐鸣先生主持,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叶桂峰、甘湘南、董安生、李良温因工
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长吕军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财务总监、代董秘余新水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朱坚勇、胡少波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6,673,698 99.9712 71,645 0.0226 19,565 0.0062
2、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6,673,698 99.9712 71,645 0.0226 19,565 0.0062
3、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6,673,698 99.9712 71,645 0.0226 19,565 0.0062
4、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6,000,798 99.7588 744,545 0.2350 19,565 0.0062
5、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6,673,698 99.9712 71,645 0.0226 19,565 0.0062
6、议案名称: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度报酬及
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6,673,698 99.9712 71,645 0.0226 19,565 0.0062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7.01 选举仇瑜峰先生 315,951,593 99.7432是
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
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8.01 选举张少华先生为 315,951,593 99.7432是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4 公司2017年 1,212,838 61.3490 744,545 37.6613 19,565 0.9897
度利润分配
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预案
7.01 选举仇瑜峰 1,163,633 58.8601
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
8.01 选举张少华 1,163,633 58.8601
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监事
会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金涛、陈说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