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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东方明珠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9

东方明珠:东方明珠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
出,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 名,实际表决 9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有效降低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邑置业”)的股东借款本金余额,减少公司借款风险敞口,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东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秦投资”)与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产发”)、南京复地明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复地明珠”)及南京复城润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城润广”)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复地产发将其对复邑置业所享有的债权本金人民币 4.158 亿
元,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转让至南京复地明珠,南京复地明珠同意按
照《债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前述债权。

  (二)东秦投资将其对复邑置业所享有的债权人民币 2.142 亿元,自2023年12月31日起转让至南京复地明珠。南京复地明珠同意按照《债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前述债权。


  (三)《债权转让协议》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效力溯及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有效降低复邑置业的股东借款本金余额,减少公司借款风险敞口,东秦投资与复城润广及南京复地明珠签署了《债权债务抵销协议》。

  南京复地明珠应付东秦投资的债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2.142 亿元,东秦投资对南京复地明珠债务总计为人民币 2.142 亿元;南京复地明珠与东秦投资的前述债权债务相互抵销。上述《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自公
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效力溯及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南京复邑置业有限公司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复邑置业目前的资产价值具有相应的债务清偿能力,公司出借资金收回的风险相对较小,同时考虑到复邑置业收回投资需要时间,东秦投资与复邑置业签署了《<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上述未收回的借款本金人民币 1.632 亿元予以展期,期限为 24 个月,即还款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利率按照 8%/年的标准执行,每年支付一次利
息。

  上述《<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后成立,且经上市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效力溯及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拟任命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任命俞光辉先生兼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4月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4-006)。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三至议案六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
    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俞光辉先生简历

  俞光辉先生,中国国籍,1978 年 2 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毕
业,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自 2016 年 4 月起在本公司任职,历任战略规划条线副总经理、战略与投资中心战略规划部总监、战略与投资中心资产管理部总监、战略与运营管理中心国资管理部总监。现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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