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2-04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两名。……”修改为“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两名。……”。
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