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
事 10 名,实际表决 10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含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414,500,201 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利润分配总额为 921,915,054.2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 56.87%。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0 股、以公积金转增 0 股。
3、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已回购股份将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扣减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建军女士、刘晓峰先生、陈雨人先生、钟璟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本准则。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同步调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在对标行业上市公司相应版权运营模式后,基于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版权摊销方式的梳理,对相关流媒体产品的版权、含有转售权的版权的摊销方式进行相应调整:
1、明确含转售权版权的摊销规则;
2、对无转售权的影视剧版权区分新片源和老片源,新片源在原有非流媒体平台的既有加速摊销方式维持不变,在流媒体平台按照受益期限内直线法进行平均摊销;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未来适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不含差旅费)为人民币614万元(陆佰壹拾肆万圆),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报酬(不含差旅费)为人民币120万元(壹佰贰拾万圆)。
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度业务报酬。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提升资金实际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对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为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较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券商、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等。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需求,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计划提供等值不超过335,5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34%。
公司计划中的担保,覆盖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应付款等业务。
授权有效期:本次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股东大会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后,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按担保管理相关规定负责具体实施。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建军女士、刘晓峰先生、陈雨人先生、钟璟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21年度拟对外债务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债务融资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7.05%。融资方式包括: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贷款、贸易融资、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授权有效期:自本次2021年度债务融资计划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六、八、十二、十四、十七、十八、十九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