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1-01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 元,派送红股 0 股,
转增 0 股。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已回购股份将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扣减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993,360,513.96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含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414,500,201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利润分配总额为 921,915,054.2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 56.87%。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0 股、以公积金转增 0
股。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已回购股份将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扣减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股东利益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方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4 月28 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 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