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7-001
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1月5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5,196,600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按照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明珠”)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6年12月19日;
2、授予价格:12.79元/股;
3、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4、授予人数及数量:向555名激励对象授予15,196,600股限制
性股票;
5、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本次授予限
获授限制性股 占当前总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总数
票数量(股) 的比例
的比例
1 张炜 总裁 185,900 1.22% 0.007%
党委书记、高级
2 徐辉 150,700 0.99% 0.006%
副总裁
3 范若晗 总工程师 150,700 0.99% 0.006%
4 史支焱 副总裁 130,600 0.86% 0.005%
5 曹志勇 副总裁 130,600 0.86% 0.005%
6 许峰 副总裁 120,600 0.79% 0.005%
7 程志超 副总裁 120,600 0.79% 0.005%
8 张其光 副总裁 120,600 0.79% 0.005%
党委副书记、纪
9 严洪涛 委书记、工会主 115,600 0.76% 0.004%
席
10 何小兰 副总裁 115,600 0.76% 0.004%
11 陈思劼 副总裁 115,600 0.76% 0.004
12 王盛 副总裁 115,600 0.76% 0.004%
13 许奇 总会计师 115,600 0.76% 0.004%
14 卢宝丰 副总裁 105,500 0.69% 0.004%
15 苏文斌 副总裁 105,500 0.69% 0.004%
16 戴钟伟 副总编辑 105,500 0.69% 0.004%
核心管理人员(70人) 3,542,700 23.31% 0.135%
核心业务骨干/核心技术骨干(469人) 9,649,100 63.50% 0.367%
总计 15,196,600 100% 0.58%
6、调整说明:
(1)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因首次授予574名激励对象中,有4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
弃认购合计1,113,9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74名变更为555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2)关于授予数量的调整
因上述 44 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数合计
1,113,900股,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310,500 股变更为15,196,600股。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共555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15,196,600股。
依据上述变化,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在2016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公告》中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
1、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之日起7年。
2、锁定期:本计划下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股份的锁定期均为3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的3年为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3、解锁安排
本计划下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内设三个解锁日,依次为解锁期满的次日及该日的第一个、第二个周年日(遇节假日顺延为其后的首个交易日),解锁比例为33%、33%、34%。具体解锁比例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33%
第二次解锁 33%
第三次解锁 34%
4、解锁条件
公司各解锁期内的业绩需满足以下条件,依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1)第一个解锁期:
- 经济效益指标:2018年度相较2015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不低于10%;2018年度归属母公司的扣非每股收益不低于0.91元;
- 社会效益指标:在政治导向指标上,2018 年度公司未发生造
成严重影响的政治性差错、重大技术性差错和严重泄密事故,同时坚持公益媒体发布和公益性节目建设不断加强;在受众反应指标上,2018年度相较2015年度公司智能终端用户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在社会影响指标上,2018年度保持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称号。
(2)第二个解锁期:
- 经济效益指标:2019年度相较2015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不低于11%;2019年度归属母公司的扣非每股收益不低于1.01元;
- 社会效益指标:在政治导向指标上,2019 年度公司未发生造
成严重影响的政治性差错、重大技术性差错和严重泄密事故,同时坚持公益媒体发布和公益性节目建设不断加强;在受众反应指标上,2019年度相较2015年度公司智能终端用户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在社会影响指标上,2019年度保持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称号。
(3)第三个解锁期:
- 经济效益指标:2020年度相较2015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
不低于12%;2020年度归属母公司的扣非每股收益不低于1.12元。
- 社会效益指标:在政治导向指标上,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造
成严重影响的政治性差错、重大技术性差错和严重泄密事故,同时坚持公益媒体发布和公益性节目建设不断加强;在受众反应指标上,2020年度相较2015年度公司智能终端用户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在社会影响指标上,2020年度保持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称号。
2018-2020年各年度的经济指标业绩考核水平均不得低于同行业
企业的平均水平。同时,2016-2017年各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同时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实际业绩水平。
如公司某年度未达到上述解锁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或按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该年度未达解锁条件不影响其他年度限制性股票解锁。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6年 12月 1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6]第116612”号《验资报告》,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