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637 股票简称:百视通 编号:临2014-075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东方明珠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相关方案已经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东方明珠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吸收合并的方案,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东方明珠将注销法人资格,东方明珠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和人员等,均将由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方案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于2014年12月26日经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东方明珠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核准后生效。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特刊登本债权人公告。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债权人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公司仍将按照相关债权文件的约定按时偿还债务。
债权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于上述期间内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相应清偿其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
债权人未主张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其债务将由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继续履行。
本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邮寄申报、传真申报的方式,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57号百视通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233
联系人:嵇绯绯、缪真
电话:021-33396637
传真:021-33396636
特此公告。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