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配股公告
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规定,199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三次股东(临时)大会,讨论并通过了新的增资配股方案。本方案报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3)59号文批准,公司按1:0.8的比例定向向老股东配股(每股面值1元),现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情况及本次增资配股的细则,公司董事会对在公告中所载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本公告已分别送达下列单位:1.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2.上海证券交易所。
下列简称适用于本公告:
1.本公司: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
2.承销机构: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3.股票:指老股东持有的及本次所配售的本公司股票
4.元:指人民币单位
5.老股东:指本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
一、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法人代表:
1.公司名称: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田林路140号(邮编:200030)市内办公地址:上海市巨鹿路395弄19号(邮编:200020)电话:2581300
3.法人代表:徐为火扈(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一九九三年效益预测和投资项目:
1.效益预测
公司本年度计划利润总额8.914万元,税后利润为7.577万元,上半年利润总额已完成5069.72万元,税后利润已完成4380.51万元,下半年计划利润总额3844.28万元,税后利润3196.49万元,根据公司上半年经营状况分析下半年度在无发生重大或不可抗拒的因素情况下,预计公司全年可完成利润总额9630万元,税后利润8280万元,比计划分别增长8%和9.28%。
2.本公司投资项目概况 单位:万美元
总投资 公司投资 生产规模 批文号
1250 375 摄录机15万台 沪外资委批字(93)288号
1250 625 1/2录像机30万台 沪外资委批字(93)第275号
96 38.4 空调电机120万台 沪仪电外资专(93)0188号
806 153 大屏幕彩电12万台 沪仪电(92)第731号
495 247.5 全自动洗衣机12万台 沪仪电外资专(93)0177号
420 206 彩电显示器15万台 沪仪电外资专(93)第0212号
40 15.4 电子电器配件60万件 沪仪电外资专(93)0209号
480 158.4 微波炉24-30万台 沪仪电(92)第251号
490 171.5 各类话机300万部 沪仪电(93)第711号
三、承销机构、地址及承销方式
1.承销机构: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2.地址:南京西路1728号
法人代表:管金生
3.承销方式:本公司委托承销机构采用代销方式定向向老股东配售股票,配股交款期满后,如有未销售的股票由承销机构返还本公司。
四、增资配股方案:
1.配股比例:老股东扫在上海证交所登记在册的股东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股票,可按每1股配0.8股的比例进行配股。
2.配股价格:每股面值1元的股票,配股价格为2.45元。
五、增资配股的方法:
1.股权登记日为1993年8月6日。
2.本次配股的除权基准日为1993年8月9日。
3.配股交款日期为1993年8月9日至1993年8月17日。
4.交款办法,在规定的配股交款日期内,老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委托买入"。
5.配售股票的上市交易日为1993年8月20日。
6.在规定配股交款期内,老股东未办理交款手续,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
7.本公司股票在配股发行期间采用除权方式照常上市交易。
六、关于暂不发行B股的原因:
鉴于当前公司主要通过合资来吸收外资,经股东大会通过,决定暂缓发行B股。
七、本公告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上海广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