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 2024-046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10 月 15 日,根据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履行程序及进展说明
1.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
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确定股东大会通知时间的议案》,公司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也对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央
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对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股权激励试点进行备案的函》,同意公司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已完成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和备案程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3.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
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3 日至 9 月 16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披
露了《浙数文化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
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按照法规就股权激励计划已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
司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法律意见
书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价格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报告。
7.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且因激励对象中有 34 名员工离职,不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相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565.69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调整后,公司激励
对象由 157 名相应减少为 123 名,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300 万份相应
减少为 734.31 万份,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565.69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办理完毕,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披露该事项。
8.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且因激励对象中有 25 名员工离职,不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相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412.53 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调整后,公司激
励对象由 123 名相应减少为 98 名,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34.31 万份相
应减少为 321.78 万份,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412.53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办理完毕,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披露该事项。
二、调整对标企业原因、依据及调整情况
(一)调整前对标企业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公司共选取对标样本企业 24 家,分别属于公司目前所属的文化传媒、大数据和云计算行业、网络游戏行业。对标企业具体名单如下:
公司代码 股票名称 公司代码 股票名称
000607.SZ 华媒控股 603881.SH 数据港
600551.SH 时代出版 300017.SZ 网宿科技
600637.SH 东方明珠 002439.SZ 启明星辰
600640.SH 号百控股 600831.SH 广电网络
601098.SH 中南传媒 002425.SZ 凯撒文化
601801.SH 皖新传媒 002464.SZ 众应互联
601928.SH 凤凰传媒 300043.SZ 星辉娱乐
603888.SH 新华网 300052.SZ 中青宝
600602.SH 云赛智联 300113.SZ 顺网科技
600797.SH 浙大网新 300311.SZ 任子行
600804.SH 鹏博士 300494.SZ 盛天网络
603003.SH 龙宇燃油 603258.SH 电魂网络
(二)对标企业调整依据
1.参照《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第三十九条第(二)
项规定:“对标企业在权益授予后的考核期内原则上不调整,如因对标企业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重大资产重组导致经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确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披露及说明”。
2.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一章第四条规定:“考核期内如遇重大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导致对公司考核业绩指标的达成产生重大影响的,或同行业样本企业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偏离幅度过大的特殊情形,公司需调整考核业绩指标或在年终考核时剔除和调整样本企业的,且不会产生提前行权或降低行权价格情形的,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审议。董事会进行审议前,须报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批准”。
(三)对标企业调整原因及调整方案
对标企业 2023 年年度报告发布后,公司对 24 家对标企业进行了分析并关注其
相关公告,发现对标企业中 3 家企业出现退市、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业绩指标已不具备可比性,现将有关企业剔除对标企业名单,本调整方案已报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批准通过,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代码 名称 调出理由
300017.SZ 网宿科技 出售 IDC 业务,主做液冷
300311.SZ 任子行 已出售游戏业务
002464.SZ 众应退 已退市
(四)调整后对标企业情况
按上述调整后,公司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由 24 家变更为 21 家,具体如下:
公司代码 股票名称 公司代码 股票名称
000607.SZ 华媒控股 603881.SH 数据港
600551.SH 时代出版 002439.SZ 启明星辰
600637.SH 东方明珠 600831.SH ST 广网
600640.SH 国脉文化 002425.SZ ST 凯文
601098.SH 中南传媒 300043.SZ 星辉娱乐
601801.SH 皖新传媒 300052.SZ 中青宝
601928.SH 凤凰传媒 300113.SZ 顺网科技
603888.SH 新华网 300494.SZ 盛天网络
600602.SH 云赛智联 603258.SH 电魂网络
600797.SH 浙大网新 603003.SH *ST 龙宇
600804.SH *ST 鹏博
三、调整激励对象名单、行权数量事项及后续注销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有 21 名员工存在离职等情形,不再于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任职,不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行权人数由 98 名调整为 77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21.78 万份调整为 305.61 万份。
上述21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