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633 沪市 浙数文化


首页 公告 600633:浙数文化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报融媒体科技参与投资设立浙报智融企业管理(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600633:浙数文化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报融媒体科技参与投资设立浙报智融企业管理(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8

600633:浙数文化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报融媒体科技参与投资设立浙报智融企业管理(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1-027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报融媒体科技参与投资设立浙报智融企业管
        理(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报智融企业管理(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报融媒体科技(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报融
媒体科技”)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杭州签署《浙报智融企业管理(桐乡)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协议”),与杭州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宿迁华鑫云戠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浙报智融企业管理(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设立后拟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对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智云”)进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总认缴金额拟为人民币 4,506 万元,其中浙报融媒体科技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占总认缴金额的 22.19%。

    (二)审批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本次投资事项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相关部门批准。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杭州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

  3、法定代表人:张帆

    4、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 178 号 25 幢 2708 室

    5、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除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商品中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二)有限合伙人:

  (1)宿迁华鑫云戠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2、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15 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杨雷

    4、主要经营场所:宿迁市湖滨新区保险小镇 A15 幢 A084 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赛事策划;婚庆礼仪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

  (2)浙报融媒体科技(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20 日

  3、法定代表人:李庆

    4、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乌镇镇镇南路 1 号 1 幢 101 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等。

  (三)其他关联关系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报融媒体科技与上述其他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上述合伙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与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报智融企业管理(桐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21 年 5 月 6 日

    4、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乌镇镇镇南路 1 号 1 幢 205 室

    5、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6、总认缴金额:人民币 4,506 万元

    7、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总认缴金额

      合伙人名称          已认缴金额                  合伙人性质

                                            比例

 杭州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0.02%      普通合伙人

 宿迁华鑫云戠文化发展合伙    3,505        77.79%      有限合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浙报融媒体科技(浙江)有限    1,000        22.19%      有限合伙人

        责任公司

          合计              4,506      100.00%

    8、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9、投资方向:拟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对新华智云进行股权投资

    10、投资退出方式:合伙企业转让项目投资所取得的股权或股份实现退出
    11、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运营情况

  合伙企业为新设合伙企业,尚未开展经营业务。


  四、协议主要内容

    1、经营期限

  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 20 年。

    2、缴付出资

  按照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要求,各合伙人应一次性按期足额缴付出资。

    3、投资业务

  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对新华智云进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退出新华智云后的本金及收益不可以进行循环投资。

    4、合伙费用

  合伙企业不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用。合伙企业应负担所有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普通合伙人的日常支出、与合伙企业的管理相关日常办公费用以及普通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的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无关的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等费用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5、收益分配

  (1)现金分配

  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实现退出的,合伙企业应当以投资退出后收到的投资收入,在扣除相关交易税费(不含所得税)、合伙费用(不含业绩报酬)后,向全体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因项目投资所取得红利等收入,扣除税费后,按照各合伙人的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除非合伙人会议全体一致作出其他决定。

  (2)非现金分配

  如无法变现或根据合伙人会议决议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可以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如任何分配同时包含现金和非现金,在可行的情况下,每一合伙人所获分配中现金与非现金的比例应相同。
  除具有公开交易市场和公开市场价格的资产外,所有以非现金方式分配的资产价值应按照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而确定;该专业机构的聘请应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

    6、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即在合伙企业清算时合伙企业取得的累计项目投资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合伙人向合伙企业缴付的累计实缴出资额的部分)由所有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7、合伙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有限合伙人

    权利:(1) 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规范及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
权;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权益的权利等。

    义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或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

    (2)普通合伙人

    权利:基于其认缴出资额参与合伙企业的投资并按照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财产权利等。

    义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执行事务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即视为一致同意委任杭州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权利: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代表合伙企业取得、拥有、管理、维持和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等。

  义务:应为正常管理合伙企业事务投入所需的时间和精力;应履行《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普通合伙人应履行的职责,各方在此确认普通合伙人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履行该等职责;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按照其投资份额享受对应收益外,不享受其他收益和报酬,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以此为由免除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义务和责任等。

    8、协议生效

  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服务国家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战略,公司于 2019 年组建浙报融媒体科技,全力打造科技创新型媒体产业平台。浙报融媒体科技自组建以来始终围绕国家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总体要求,致力于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助力传统媒体及泛媒体行业改造内容生产模式,以科技与内容为抓手,组织开发“天目云”、“天枢”等多个技术平台,打通融媒体内容生产、风控、分发和精细化运营等各个环节,并基于融媒体生态的全链路赋能,推动传统媒体、县域融媒体与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流量、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新华智云是专为媒体、文旅、会展赛等行业客户提供标准化智能技术解决方案的互联网技术公司。本次投资将有利于浙报融媒体科技在提升投资收益的同时,寻求与新华智云在技术、业务和渠道方面的合作机会,有利于实现双方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对浙报融媒体科技现有技术创新、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带来有益助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设立和出资风险

  合伙企业尚处于设立初期,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尚未实际出资,合伙企业的后续设立、出资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设立和出资风险。

    (2)投资风险

  由于目前新华智云尚在股权挂牌转让阶段,合伙企业能否摘牌成功、摘牌后能否完成股权转让等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合伙企业出现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通知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