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 2020-091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资金来源: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暂时闲置的 2015 年非公开发行部分
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15 日起一年内
2019 年 9 月 6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的要求。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授权将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到期,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需求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拟继续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授权有效期自 2020 年 11 月 15 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11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3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3,636,36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49,999,989.0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034,090.86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35,965,898.22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9 日,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账,并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前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6]497 号)。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 12 月 20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中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637,721 元;使用募集资金向本次募投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云科技”)首期增资人民币 2.5 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8 亿元在 12 个月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 8.5 亿元存为一年期定期存款。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事项均已实施完毕。2017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人民币 8 个亿全部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7 年 12 月 25 日,
公司收回闲置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人民币 8.5 亿元。
2017 年 11 月 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对杭州富春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分期向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富春云科技再次增资人民币 9.5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募集资金增资已出资 9.45 亿元,剩余部分将陆续增资完毕。
经公司 2017 年 11 月 1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 年 6 月 21 日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16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 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经公司 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期限自 2019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4 日,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3.13 亿元。
经公司 2018 年 12 月 11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19 年 11 月 19 日,上述补充流动性的 6 亿元募集
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 2019 年 11 月 20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期限内,公司
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8 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0 年 3 月 25 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8亿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 2020 年 3 月 25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在完成募投项目中的房屋建筑物(含土地)及 IDC 机房建设的基础上拟不再继续建设云平台系统,募集资金总投资由 193,512.39 万元变更为 126,000.00 万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 80,022.2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准。上述变更事项已
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将
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 80,263.16 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实施进度,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保本的现金管理。
2.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金额
公司拟继续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进行现金管理的种类
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的要求。
4.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
自 2020 年 11 月 15 日起一年内。
5.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6.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计划,针对现金管理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业务,且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实现合理高效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
民币 3.13 亿元。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授权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5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15 日起一年。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2019 年 9 月 6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授权将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到期。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自 2020 年 11 月 15 日起一年内,董事会拟继续授权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浙数文化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浙数文化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湘财证券对浙数文化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