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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33 沪市 浙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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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33:浙数文化关于参与投资兰溪观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0

600633:浙数文化关于参与投资兰溪观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 2020-025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兰溪观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兰溪观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人民币 30,60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
与浙江大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熊投资”)签署《兰溪观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协议”、“本协议”),参与投资“兰溪观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基金主要用于电竞产业领域的项目投资。基金目标认缴金额拟为人民币 30,61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30,600 万元,占基金目标认缴金额的 99.97%。

  2、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和相关部门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名称:浙江大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一晖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1 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双流 643 号 E5-1-197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备案登记情况:已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登记完成,登记编号为 P1024667

  关联关系:大熊投资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将不会增持公司股份,也未与公司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以及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1 名,为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兰溪观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9 年 4 月 8 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 508 号 B 座 805 室

  5、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及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6、基金目标认缴金额:人民币 30,610 万元

  7、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认缴出      占基金目标认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资金额        缴金额比例

浙江大熊投资管理有限公        10            0.03%        普通合伙人


          司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

                            30,600          99.97%        有限合伙人

        限公司

        合计              30,610          100.00%

  8、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9、退出方式:基金所投项目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实现退出。

  10、执行合伙事务人:浙江大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投资团队

  大熊投资管理团队包括总经理吴一晖先生,风控总监陈如锐先生,投资总监卢泰至先生。

  吴一晖先生,法定代表人,担任大熊投资总经理及执行董事。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十年以上金融行业工作经历,五年以上投资基金管理经验,专注于 PE 股权投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等投行业务,成功主导、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吴一晖先生兼任浙江省青联委员。

  陈如锐先生,风控总监。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金融学硕士,2016 年加入普华资本,现负责大熊投资投资基金的管理,先后参与了多只并购基金、定增基金的设立。曾任职于中信证券,担任投资经理。

  卢泰至先生,投资总监。2017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杭州大头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分析师;2018 年 1 月至今,担任大熊投资的投资总监。

  12、运营情况

  合伙企业为自成立起尚未开展经营业务。

  13、备案登记情况

  合伙企业将尽快办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登记备案工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 5 年,自首次交割日起至第 5 个周年日的前一天止。自
首次交割日起算的第 2 个周年日前一天止为投资期,投资期届满或者终止后至合伙企业存续期届满前的期间为退出期。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需要继续延长的,应经全
体合伙人同意。

  2、后续募集

  投资期之内,合伙企业如需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增加合伙企业的规模,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对接纳条件进行决议,并由各方重新签署本协议。

  3、缴付出资

  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款时,应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缴付出资通知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之日为付款日。有限合伙人应于付款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该期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基金管理费

  合伙期限的存续期(包括投资期和退出期)内,合伙人每年应承担的管理费为管理费计费基数的 2%。

    5、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回收的退出项目资金,以符合本协议相关约定为前提,在做出合理预留后,按照全体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6、亏损分担

  与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有关的亏损,由参与该项目投资成本分摊的所有合伙人按照其在该项目投资成本中所分摊的实缴出资比例分担;其他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7、合伙企业的管理模式和决策机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 1 名,公司委派 2 名。合伙
企业的每一笔投资均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8、合伙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普通合伙人

    权利: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为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之财产,以实现合伙企业之经营宗旨和目的。具体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投后管理、退出及其他业务;按照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原则操作执行;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及执行文件等。

    义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应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
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

    权利:有权根据协议约定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依法请求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大会,并根据本协议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合伙权益等。

    义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9、协议生效

  协议于普通合伙人与任一有限合伙人交换签字页之日起对该等签署方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自 2013 年以来,公司聚焦电竞业务的发展,积极拓展产业链,打造数字体育产业平台。本次公司参与投资的基金将继续聚焦电竞相关领域的优质项目,进一步完善公司数字体育产业链,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标的项目不足的风险

  作为新兴行业,目前电竞领域中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商业模式等尚在不断继续探索过程中,大多数投资项目属于培育阶段的项目,新项目培育成本较高,面临热门游戏的迭代、竞赛项目寿命时长等不能保证的情形时抗风险能力较低,不可控性也较大,而中后期项目尚在逐步成熟过程中,存在标的项目不足的风险。

  (2)项目投资风险

  基金项目投资过程中,被投资项目可能因宏观环境、行业变化以及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基金不能成功退出或者项目投资出现亏损的风险,因此参与投资基金将面临一定的项目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通知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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