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报传媒 编号:临2013-006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下午 14:00 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3 月 3 日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补偿协议>补充协议》
2013 年 1 月 17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购资产交易方盛大娱乐向公司
出具《承诺函》,承诺将《补偿协议》中约定的补偿金上限提高为“在补偿期内,累
计补偿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亿陆千万元(RMB960,000,000)”。2013 年 1 月 22
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将其在《补偿协
议》第五项下的担保责任同步由人民币 7 亿元提高至人民币 9.6 亿元。
为完善法律程序,确保公司及公司公众股东利益,2013 年 3 月 13 日,公司与
Shanda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Limited、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冬旭、陈
明峰、张蓥锋等各方同意,根据上述《承诺函》内容,对 2012 年 12 月 18 日各方签
订的《补偿协议》中涉及“补偿金上限”及“履约保证金”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及
补充约定,签订本次《<补偿协议>补充协议》。其中,将补偿金上限修订为人民币玖
亿陆仟万元(RMB960,000,000);将补偿支付方式修订为“若当年度的补偿金足以
从尾款中抵扣,则由公司从尾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确认入账。若当年度的补偿金不足
以从尾款中抵扣,且累计不足以抵扣部分与尾款之和未超出约定的补偿金上限,则
盛大娱乐应于当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电汇/转账的方式一
次性将当年度补偿金不足以抵扣部分金额支付至尾款存放账户中,公司从尾款存放
账户中扣除相应金额确认入账。”浙报控股同意对《补偿协议》及本补充协议项下盛
大娱乐需要对公司承担、但未能及时足额支付的补偿款项及其他违约责任,承担担
保责任。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