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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集团:章程修正案

公告日期:2023-03-31

华建集团:章程修正案 PDF查看PDF原文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420.9612 万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7094.2828 万元。

  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总股本为 63420.9612 万股。

  修改为: 公司总股本为 97094.2828 万股。

  原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修改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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