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 2022-00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在公司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五人,董事杨德红、宋晓燕以通讯方式审议。两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华建集团进一步深化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的《华建集团职业经理人选聘办法》、《华建集团职业经理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华建集团职业经理人退出管理办法》、《华建集团
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
董事会同意聘任沈立东先生、龙革先生、徐志浩先生、周静瑜女士、疏正宏先生、王卫东先生、吴峰宇先生为公司职业经理人,沈立东先生聘为公司总裁,龙革先生、徐志浩先生、周静瑜女士、疏正宏先生聘为公司副总裁,王卫东先生聘为公司总工程师,吴峰宇先生聘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同意聘任过震文先生为公司工程总监,聘任成红文先生为公司运营总监。上述公司职业经理人、工程总监、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聘期从2021年1月1日(或从本人任职时间)起,到本届董事会到期(或到本人任职年限)止;换届时如继续提名的,则重新聘任。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沈立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长期、持续、全面领先的战略目标,特制定《华建集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华建集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华建集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和《华建集团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沈立东、高慧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
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
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沈立东、高慧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0年度分红转增资本,公司总股本由53383.4556万股变更为63420.9612万股。注册资本也由53383.4556万元变更为63420.9612万元。
另外,因公司股东发生变更及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调整,拟增加两名非独立董事,则董事会组成人数将从7名增加为9名。同时,取消监事会副主席的设置。
综上,同意修订《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与公司登记信息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相关的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5、《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陆雯、夏冰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相同。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另行向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9日
附:上述职业经理人、工程总监、运营总监的简历
沈立东,男,1968 年 1 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工学学士,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1990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5 年 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副总建筑师。
龙革,男,1968 年 5 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
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 年 2 月参加工作,1995 年 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徐志浩,男,1965 年 4 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7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8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周静瑜,女,1973 年 4 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5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
党。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疏正宏,男,1972 年 11 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工程硕士,
高级工程师,1995 年 8 月参加工作,1995 年 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
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王卫东,男,1969 年 1 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6 年 5 月参加工作,2007 年 10 月加入九三学
社,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吴峰宇,男,1975 年 12 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会计硕士,
正高级会计师,1999 年 8 月参加工作,1997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过震文,男,1967 年 8 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9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8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
党。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监。
成红文,男,1963 年 11 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工学学士,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 年 7 月参加工作,1984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
党。现任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