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1-08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众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6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31000008)等相关资质。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上会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74 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41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9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事务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97 亿元、审计业务
收入为 2.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5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38 家,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审计收费总额为 0.39 亿元,与公司同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上会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76.6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近三年除 8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外,其余从业人员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荣先生,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先后为交运股份、兰生股份、思源电气、豫园股份、智莱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燕女士,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 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其中 200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0 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为万华化学、新宁物流、联和投资、开开实业、中铁大桥局、上海宝冶、中国银联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方志刚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04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年作为项目合伙人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重大资产改组专项审计报告等。2020 年 1 月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从事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众华事务所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为人民币 295 万
元。2021 年审计费用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预计财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 260 万元,较2020 年减少 35 万元,主要因境外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众华事务所自 2014 至 2020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众华事务所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0 年度,众华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众华事务所开
展 2021 年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众华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1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上会事务所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手续,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要求,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监事会决议
(四)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预审意见
(五)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