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 2021-037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号)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8日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得配套资金净额27,135万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2020年度公司使用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度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26.39万元。截至2020年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80.58万元。
根据2021年募集资金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本次拟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该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存款类产品期限均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四)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以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获得投资收益,可以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
定的,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独立董事确认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同时,公司监事会确认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有保本约定,风险可控。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