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 2020-02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方:银行类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限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一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5、信息披露
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实际进行现金管理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进行的现金管理,公司将及时账载反映、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