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18-06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2,966,243股限制性A股股票,约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时公司股本总额432,208,132股的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不设预留股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秦宝华
股票代码 600629
股票简称 华建集团
上市日期 1993年2月9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368号五层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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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
华建集团是一家以工程设计为核心的现代科技型公司。公司主营业务领域涵盖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等多个行业,并紧紧依托建筑设计核心业务,积极开展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市政设计、水利工程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建设装饰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全过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承包(EPC)、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科技咨询、项目策划等业务。(三)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秦宝华 董事长、董事
2 张桦 董事、总经理
3 李安 外部董事
4 卓福民 独立董事
5 朱建弟 独立董事
6 盛雷鸣 独立董事
7 王玲 职工董事
8 张晓明 监事会副主席、监事
9 周青 监事
10 张铁 职工监事
11 夏明 职工监事
12 沈迪 副总经理、总建筑师
13 龙革 副总经理
14 徐志浩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5 夏冰 副总经理
16 周静瑜 副总经理
17 高承勇 总工程师
18 成红文 运营总监
19 吴峰宇 财务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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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 2017年(末) 2016年(末) 2015年(末)
营业收入(元) 5,289,745,002.504,550,810,980.014,267,801,855.81
营业收入增幅(%) 16.24 6.63 -6.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6,411,168.89 241,396,227.63 146,642,925.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元) 215,535,400.69 178,024,916.12 151,104,582.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07,213,953.73 174,562,406.83 208,112,539.20
总资产(元) 7,403,521,911.154,838,575,387.504,188,381,085.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482,114,202.981,004,627,679.90 737,856,052.51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74 2.80 2.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 0.67 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2 0.67 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52 0.50 0.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注 10.84 11.42 7.73
下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其营收
比重(%) 4.31 3.77 4.57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调整后数据,按2017年资产重组后增加的净资产,相应调增2014年、2015年、2016年净资产基数后计算所得。2015年至2017年调整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2.44%、27.71%、12.48%。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管理和技术骨干、其他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培养、建设一支具有较强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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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目标顺利实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范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
截至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激励基金计划(2017-2020年)》已落地实施。在达成提取该激励基金的约束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提取一定额度的激励基金授予激励对象。《激励基金计划(2017-2020年)》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5月13日公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5)。
若本次股权激励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实施,则《激励基金计划(2017-2020年)》不再继续实施,归属于2017年度的激励基金继续有效,按照原计划规定的锁定要求执行,《激励基金计划(2017-2020年)》中属于华建集团职业经理人和中层骨干的激励对象转入到此次股权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标的股票来源为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2,966,243股限制性股票,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的3.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及范围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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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管理和技术骨干、其他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员工。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由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所有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且已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领取薪酬。
3、激励对象确定的考核依据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的考核事宜,董事会已制定《考核办法》作为考核依据。依据《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考核合格后方具有获得授予本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的资格。
4、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管理和技术骨干、其他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共计379人,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在册员工总人数6,292人的6.02%。
(二)不得参与本计划的人员
1、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4、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5、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6、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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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依据公司相应的绩效评价办法,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
8、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
9、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
11、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在公司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规定不得参与激励计划情形的,公司将提前终止其参与本计划的权利。
(三)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占限制性股票占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