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6 月 2 日以证监许可[2016] 770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
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结合公司利润分配情况,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5,076,11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43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为1,315,319,983.02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10,948,000.00 元后的货币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304,371,983.02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 2016 年 9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6)第 4246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15,319,983.02
减:发行费用 10,948,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1,304,371,983.02
减:截至 2020 年末已使用金额 215,609,871.61
减:2021 年度已使用金额 -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20,311.87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152,063,476.48
减:2016 年至 2020 年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净额(注 1) 1,000,000,000.00
减:2021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注 2) 4,700,560,000.00
加:2021 年度收回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注 2) 4,737,560,000.00
募集资金余额(注 3) 277,805,276.02
注 1: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
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 13 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有效期为 2020 年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公司 2020 年购买 360,000,000.00 元理财产品本期全部收回,2021 年未新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本公司 2020 年购买 640,000,000.00 元结构性存款本期全部收回。
注 2:2021 年购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汇利丰”2021 年对公定制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产品(第 4037 期、第 5082 期),金额为人民币 720,000,000.00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720,000,000.00 元已到期收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单位结构性存款
2,646,000,000.00,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1,976,000,000.00 元已到期收回,尚余
670,000,000.00 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449,000,000.00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346,000,000.00 元已到期,尚余 103,000,000.00
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点金系列结构性存款 885,560,000.00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695,560,000.00 元已到期,尚余 190,000,000.00 元。
注 3: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
民币 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215,609,871.61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77,805,276.02 元(含
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
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已在招商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子公司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开
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开户行 账号 性质 余额(单位:元)
招商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 121908207610103 活期存款 267,324,803.99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216200100101352311 活期存款 1,731,580.31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216200100101352679 活期存款 22,081.7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31050170410000000093 活期存款 817,227.4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03335100040028953 活期存款 4,540,271.1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3150170360000000952 活期存款 3,369,311.37
合计 277,805,276.02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于 2016 年 9 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上海陆家嘴支行、兴业银行上
海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于 2017 年 1 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0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215,609,871.61 元。
具体情况请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世界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3,347.06 万元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13,347.06
万元。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额(单位:万元) 金额(单位:万元)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单位:元)
大健康产业拓展项目 125,600.00 125,600.00 132,255,641.00
百货业务“互联网+ 34,000.00 5,932.00 1,215,000.00
全渠道”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