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告编号:临 2023-017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整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涉诉案件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
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4 日收到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沪 0106 民初 27553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收到了《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通知((2022)沪
0106 民诉前调 7157 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因上海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复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一案,通知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到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 3009
号审判大楼第六法庭进行庭前调解。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披露的《上海复
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2、申请人上海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复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
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20,00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性权益。经公司自查,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价
值 2,000 万元的股权已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起被冻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披露的《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上海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2,000 万元;
(二)被告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原告上海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逾期还款利息(以 1,800 万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9
月 14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
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 2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的 1.3 倍为标准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
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3 倍为标准计算
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止,自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上海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 195,249.48 元,由原告上海泉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45,583.58 元,被告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49,665.90 元;保全费5,000 元,由被告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涉诉案件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判决及执行结果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判决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依法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沪 0106 民初 27553 号》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