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 2023-024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向中关村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依投资”),系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投资的光控安石-中关村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关村私募基金”)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持有、运营、管理北京中关村项目。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与安依投资签订相关协议,公司向安依投资提供的 44,0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将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到期,借款年利率为 8%。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2-010 号、2022-011
号、2022-021 号及 2022-023 号公告。
为保障北京中关村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同意对
公司向安依投资提供的上述 44,000 万元借款本金展期 2 年,即展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展期期间的借款年利率不变;同意将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应付未
付利息相应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支付,延期期间不计息。本次财务资助进行
展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次展期的财务资助未来能否如期收回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监控安依投资的资金使用情况,充分关注并积极防范风险。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向中关村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安依投资系公司参与投资的中关村私募基金的全资子公司,主要持有、运营、管理北京中关村项目。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精神,公司与安依投资签订相关协议,公司向安依投资提供
的 44,0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将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到期,借款年
利率为 8%。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 2022-010 号、2022-011 号、2022-021 号及 2022-023 号公告。
为保障北京中关村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同意对公司向安依投资提供的上述 44,000 万元借款本金展期 2 年,
即展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展期期间的借款年利率不变;同意将截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应付未付利息相应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支
付,延期期间不计息。
因安依投资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财务资助
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等原因,根据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故对公司向安依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前述事项,则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安依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91310000MA1K346H11;注册资本:3,030 万元人民币;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二层西区;法定代表人:袁磊;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安依投资资信情况良好。
(二)股权结构
公司参与投资的中关村私募基金持有安依公司 100%股权(由中关村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即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安石”)代持)。中关村私募基金的规模为 142,185 万元,公司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约 6%;宜兴光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光控”)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约 12%;首誉光控新朝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朝资管计划”)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约 82%。
宜兴光控成立于 2008 年 9 月 26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680542048Y;注册资本:310,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 115 号;法定代表人:殷连臣;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兼并收购、资本运营、投资咨询、财务顾问、投资策划及相关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宜兴光控系公司母公司。
新朝资管计划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备案正式成立,委托人为北
京华恒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资产管理计划由资产管理人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组合式资产管理。
除公司为安依投资提供的上述财务资助外,宜兴光控、珠海安石宜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石宜达”)以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亦向安依投资提供了合计为 288,300 万元的财务资助。鉴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安石宜达 38.5%合伙份额,宜兴光控持有安石宜达60.9984%合伙份额,且宜兴光控系光大控股下属企业,穿透后光大控股和公司对安依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比例基本相当。此外,安依投资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运营管理,故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的风险较小,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
(三)项目情况
中关村项目位于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商圈核心地带,间接连通地铁4 号线以及 10 号线,是海淀区重要交通及商业汇集点。项目总占地面
积约 10.5 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9.9 万平方米,由 A、B、C、D、
E、楔形区 6 块区域组成,其中:CDE 区产证建筑面积约 7.4 万平方米,
物业业态为商业、办公、车库;AB 区产证建筑面积约 5.7 万平方米,物业业态为商业、办公;楔形区产证建筑面积约 6.8 万平方米,物业业态为商业、车库。
(四)主要财务数据
安依投资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517,689.91 万元,负债
总额为 563,491.17 万元,净资产为-45,801.2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8.85%。安依投资持有中关村三个项目公司全部 100%股权,为投资控股公司,本身无营业收入,2022 年度净亏损为 23,245.82 万元。净亏损主要由中关村私募基金投资人提供的借款利息支出构成。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安依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合计为55,000万
元,其中 11,000 万元已于 2022 年 12 月提前结清本金及利息,44,000
万元即为本次展期的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1、展期金额:44,000 万元本金;
2、展期期限:2 年,即展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3、展期利率:8%/年;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应付未付利息相
应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支付,延期期间不计息;
4、资金用途:用于中关村项目公司支付工程开发支出、运营费用及公司同意的其他用途。
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与安依投资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以之后签署的内容为准。
四、财务资助展期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项目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次展期的财务资助未来能否如期收回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基金管理人光控安石加大对北京中关村项目的招商运营等重大事项的管理力度,充分利用项目所处中关村核心商圈位置优势,挖掘项目价值,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努力提升商业附加值,实现项目收益最大化。同时,公司也将严格监控安依投资的资金使用情况,充分关注并积极防范风险,确保展期的财务资助按期收回。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向安依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旨在保障北京中关村项目运营管理所需的资金,有利于该项目持续稳定运作,后续公司也将分享该项目运营产生的相关收益,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对双方均是公平且合理的。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作为中关村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对中关村私募基金及安依投资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管控,保障其偿债能力,且该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故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的风险较小。前述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和子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展期的独立意见:本次对公司向安依投资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事项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旨在保障安依投资运营、管理中关村项目所需的资金,有利于该项目持续稳定发展,借款利率对双方均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和安依投资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后,包括本次公司向上海光渝提供阶段性财务资助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348,4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49.4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174,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 24.70%;本次展期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