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编号:临 2022-065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1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 333 弄 1-6 号 305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67,132,5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15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及相关实际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钱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孙红良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同意陈乃蔚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67,109,648 99.9970 2,200 0.0002 20,722 0.0028
1.02、议案名称:《选举张光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67,109,648 99.9970 2,200 0.0002 20,722 0.0028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67,109,648 99.9970 2,200 0.0002 20,722 0.0028
3、议案名称:《关于对公司向参股公司重庆维碚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63,024,685 99.4645 4,087,163 0.5327 20,722 0.0028
4、议案名称:《关于对公司及光大安石向并表的朝天门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债务结构调整并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63,024,685 99.4645 4,087,163 0.5327 20,722 0.0028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63,024,685 99.4645 4,087,163 0.5327 20,722 0.0028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767,109,648 99.9970 2,200 0.0002 20,722 0.0028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1 《同意陈乃蔚先生辞去 73,483,993 99.9688 2,200 0.0029 20,722 0.0283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1.02 《选举张光杰先生为公 73,483,993 99.9688 2,200 0.0029 20,722 0.0283
司独立董事》
3 《关于对公司向参股公 69,399,030 94.4115 4,087,163 5.5602 20,722 0.0283
司重庆维碚提供的财务
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
4 《关于对公司及光大安 69,399,030 94.4115 4,087,163 5.5602 20,722 0.0283
石向并表的朝天门项目
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债
务结构调整并展期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采用逐项表决,该议案的子议案均表决通过;
2、议案 5、6 即《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等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议案 1.01、议案 1.02、议案 3、议案 4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珣 王玙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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