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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22 沪市 光大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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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22:光大嘉宝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600622:光大嘉宝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 2020-018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前名称为“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0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68,302,20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19,346,857.6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796,500,989.54 元。上述募集
资金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经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验资报告》(众会验字(2016)第 0604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 2016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5,414.73 万元,2017 年度使用募
集资金 32,195.10 万元,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4,543.24 万元,2019
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29日使用募集资金955.14万元。截至2019
年 10 月 29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3,108.21 万元(其中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 64,671.48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6,711.3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该等余额由于募投项
目结项,经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批准,将其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详见本公告第三、(七)部分内容),已全部转入公司银行普通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规定的制订和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6年2月3日,公司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两家项目公司----上海嘉宝联友房地产有限公司、昆山嘉宝网尚置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嘉定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定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等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具体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64,671.4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4,671.48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 0549 号《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关于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该事宜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16-007 号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102,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该事宜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5 日在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16-008 号公告。截至 2017 年 1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2,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
宜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17-001 号公告。

    2017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53,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宜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
的临 2017-005 号公告。截至 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3,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事宜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18-001 号公告。

    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宜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18-004 号公告。截止 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
宜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18-043 号公告。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公
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宜详
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18-047 号公告。截止 2019 年 10 月 28 日,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6,700 万元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宜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19-056 号公告。

    在上述四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过程中,公司均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同时,为更合理地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 提 高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 将 节 余 募 集 资 金
167,113,823.34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
发展。该事宜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9-060 号公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光大嘉宝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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