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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21 沪市 华鑫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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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华鑫股份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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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24-00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 2023 年 5 月 4 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8 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自为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 1993 年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服务以来,连续服务年限已达到 31 年,为了确保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符合《选聘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经邀请招标方式综合得分最高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 年 12 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5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61 人。

  2022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47 人。

  2022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人民币 31.22 亿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人民币 25.18 亿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人民币 12.03 亿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8 家。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人民币 3.19 亿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 8 次,涉及人员 24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户永红,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职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拟任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2):周任阳,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在天职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丁启新,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天职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以邀请招标方式选定综合得分最高的天职所。天职所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其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165 万元(其中:年报审
计费用人民币 14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25 万元),相关审计费用较 2023
年度减少人民币 18.8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众华所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众华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众华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达到财政部等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必要轮换的要求,2024 年度公司拟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众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众华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23 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任天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三)本次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公司关于支付 2023 度审计报酬事项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众华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并与众华所协商,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人民币 158.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人民币 25 万元,合计人民币 183.8 万元。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支付 2023 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表决结果均为: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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