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21-022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设党群工作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设党群工作部作为工
部作为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 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组织。公司职工
组织。 依法成立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
权益,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
司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是职工代表
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
作。开展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百零三条 本章程自 2019 年 4 月 23 第二百零三条 本章程自 2021 年 4 月 21 日公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公司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程同时废止。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修改章程的工商备案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