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21-013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是为保持公司正常运营,公司需要留存适度充裕的流动资金,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8,287,090.76 元。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088,407.01 元,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356,425,357.70 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 2019 年度现金分
红 20,157,088.40 元后,2020 年年末可用作分配的利润为 1,266,179,862.29 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1.41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 149,586,800.17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1.12%),尚余 1,116,593,062.12 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2020 年末资本公积为 3,396,361,801.47 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证券行业正处于一个历史性的机遇期。为助推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践行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之本义,融合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的大环境及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大趋势,我国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正在从规范发展阶段转入改革发展的新时期。从形势和任务层面,证券行业正面临 IPO 大扩容、居民理财资金迁徙以及国际化带来的发展机遇,证券公司有望迎来发展的新阶段。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近年来,公司及子公司坚持“金融科技引领业务发展”的差异化发展道路,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在经纪、两融业务保持稳健发展的同时,组建、培育量化投资和固收类自营团队,逐步做大自营业务,着力推动资管业务向主动管理转型发展,积极展业债权融资业务,培育新的增长点。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公司近三年盈利水平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总收入 179,163.59 128,098.22 118,348.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828.71 6,423.76 2,184.63
2、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进一步聚集资源,聚焦主业,专注证券业务发展,力争发展成为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金融科技型证券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取得证券承销、债券自营、场外期权二级交易商等多项业务资格,未来随着各项业务的开展,华鑫证券业务和收入结构有望持续优化,相关业务资金需求较大。
(四)2020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原因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8,287,090.76 元,其中因处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股权后公司对其丧失控制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合并报表中进行相关会计处理,调整的合并净损益为
210,609,002.07 元,该笔损益无实际现金流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资产负债率为 74.24%,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 59.41%,短期借款余额 343,563,698.63 元。为保持公司正常运营,公司需要留存适度充裕的流动资金,公司适度降低 2020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到期债务等用途。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的需要,决策程序和分配内容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监事会
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可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