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21-001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出具的《通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仪电集团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上海市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划转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等 9 家企业部分国有资本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国资委产权[2020]463 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 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20]3 号)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经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将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的仪电集团 10%的国有股权(国有资本)一次性划转给上海市财政局持
有。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中介机构出具的仪电
集团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为依据。
本次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前,上海市国资委持有仪电集团 100%股权,仪电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后,上海市国资委持有仪电集团 90%股权,上海市财政局持有仪电集团 10%股权。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