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宸股份:关于《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询证函》之回函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所发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
询函》已经收悉,现回复如下,
截至目前,作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经自查,我们确认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涉及贵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
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
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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