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4-007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1,811,796.65 元,母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94,116,918.56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86,677,11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866,771.13 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约为 31.48%,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