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5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7年3
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位,实际出席
会议董事11位,其中亲自出席9位,委托出席2位,其中独立董事
姜立军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宋德亮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陈治东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贾岭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董事对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书面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18年度工作
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
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为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定,公司2017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2,549,635.20元,母公司2017
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1,314,364.11元。
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686,677,113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0,600,313.39元。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聘请2018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表决
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
财务审计机构,2018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不包括差旅费及
其他相关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聘请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8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不包括差旅
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
案表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议
案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为 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 11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利的情形,同意公司施行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07。
(二)本次会议上,与会人员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
度述职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审议并通
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