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B股配股通知
根据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2月25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决议,并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3年202号文批准,本公司向全体股东以1:0.4的比例配股。A股配股已于1月18日完成,现实施向B股股东配股。
本次配股配股价为每股人民币2.00元,折合美金0.23元。根据1月26日,本公司与上海申银证券公司(代表本身及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签定的承销协议,本次B股配股共9600万股已获包销,配股权将以权权交易的方式上市买卖。而对于股东名册上地址位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台湾、马来西亚的股东(不合配股资格股东)之配股权之权证将由主承销商---申购证券公司在市场上代理卖出,其净收入按比例分配给以上股东,而少于10美元之数将收归本公司所有。
本次配股理由在于:董事会相信,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对化工产品之需求将不断增加。因此本公司拟以配股筹集资金以扩充生产设备及增加化工产品之种类以满足不断增加的市场需求。本公司将运用本次B股配股所得款项净额为2080万美元投资于以下项目:
(1)投资178000000元人民币(其中12000000元须以美元投资),新建一座年产35000吨的氯烃之工厂,将于1995年底前完成。
(2)本公司投资2500000美元合资兴建聚氯乙烯加强筋管工厂,其初步阶段之年产量为6100吨,预计日后会增加到20000吨。
(3)本公司出资2000000美元,合资兴建一座预算年产为54200吨聚氯乙烯芯层发泡管工厂。
本次B股配股,最后含权交易日为2月1日,除权交易首日为2月2日,股权登记日为2月4日,2月5日将在《上海证券报》刊了"配股公告",并开始寄发配股文件及配股申请表与B股股东,2月14日到18日为配股权证交易日,股东或权证持有者收到配股文件及配股申请表之日至3月3日下午4时前为交款时间,具体交款办法由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另行通知。
本次配股之B股也将获得公司1993年的分红权利,并于199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