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进
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84,663,692 元。 1,377,994,126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本结构为:股本总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本结构为:股本总
额为 1,084,663,692 股,其中人民币普通 额为 1,377,994,126 股,其中人民币普通
股 974,914,344 股(占总股本的 89.88%), 股 1,268,244,778 股(占总股本的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109,749,348 股(占 92.04%),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总股本的 10.12%)。 109,749,348 股(占总股本的 7.96%)。
第二百〇五条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第二百〇五条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司选择香港《文汇报》
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司选择《香港商报》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作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作为刊登公司公告
体。
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上述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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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的媒体发生变更,公司将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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