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16 公司简称:金枫酒业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吴杰 公务 崔澦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金枫酒业 600616 第一食品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黎云 刘启超
电话 (021)58352625 (021)58352625
(021)50812727*908 (021)50812727*908
办公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 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777号
(海棠大厦内) (海棠大厦内)
电子信箱 lily@jinfengwine.com lqc@jinfengwine.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 2,282,644,101.55 2,260,193,684.14 0.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06,544,870.30 1,908,558,815.08 5.13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201,105,582.16 231,762,954.13 -13.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516,639.32 -19,903,561.94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7,937,629.35 -21,529,597.96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284,508.89 -22,151,392.89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0 -1.04 增加7.0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03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03 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本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亏转盈,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四川中路房屋
征收补偿款 20,016.58 万元,相关收益确认为资产处置收益及其他收益。
2、上半年因经济复苏和居民消费意愿不及预期,市场需求尚未完全恢复,本期收入较上年同
期下降 13.23%。
3、因收入减少,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640.8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5,013.31 万元。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2,67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结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4.88 233,352,334.00 0 无
众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众合信信 其他 1.73 11,581,800.00 0 未知
盈量化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牛桂兰 境内自然人 1.7 11,360,000.00 0 未知
顾鹤富 境内自然人 1.2 8,032,750.00 0 无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1 7,420,312.00 0 无
中食发(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96 6,401,070.00 0 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中 其他 0.87 5,828,810.00 0 未知
证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张民选 境内自然人 0.8 5,360,000.00 0 未知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53 3,519,289.00 0 无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52 3,512,231.00 0 未知
前十名股东中,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为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上海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
有限公司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本公司不详。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