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6 证券简称:金枫酒业 编号:2022-007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 4 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单笔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依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4亿元,单笔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
(三)决议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执行《金枫酒业投资管理制度》,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结构性存款
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在综合考虑收益率、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基础上选择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按规定流程具体操作。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为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将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
况,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风控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268,420,218.88 2,270,956,082.44
负债总额 318,966,017.42 358,749,841.36
净资产(归母) 1,956,487,687.51 1,923,457,203.40
2020 年 1-12 月 2021年1-12月
营业收入 607,888,025.38 649,379,399.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192,567.74 68,121,447.67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为 4 亿元,占最近一期末货
币资金的比例为 123.80%(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23 亿
元)。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及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用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 4 亿元,且该理财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开展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和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用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单
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 4 亿元,且该理财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规定,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134,000 134,000 1,159.11 34,000
合计 134,000 134,000 1,159.11 34,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4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0.80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90.23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34,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6,000
总理财额度 40,000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