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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15: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600615: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18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1 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3)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6)成立日期:2012 年 02 月 0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
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注册会
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21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总额为199,035.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73,425.81 万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19 户,
审计服务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 户。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266.73 万元,职业责
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7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蔡月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签字会计师:姓名杜亚芳,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主要从事 IPO 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8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6 年开始负责质量复核工作,2019 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6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1、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专项审核报告 3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5
万元,合计人民币 35 万元。

  2、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7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5 万元,合计人
民币 32 万元。

  上述费用含税不含差旅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预审,查阅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材料,并发表了同意续聘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先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经审核,《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已预审通过,审议程序规范、合法、有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业务资格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履行程序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书面方式表
决: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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