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14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
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 年 1 月 30 日及 3 月 2 日,
公司披露了《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编号为 2021-08 公告)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编号为 2021-11 公告),现就相关风险第三次提示如下:
一、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相关情况详
见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业绩
预减公告》(详见公司编号为 2021-07 公告)。
二、如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公司将触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2 条“(一)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及“前款第(一)项所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所述“营业收入”应当扣
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0 年年报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