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59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
● 本次购买理财金额:500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乾元—日日鑫”(按日)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拟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已获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自购买日起计息。
一、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概况:
(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在保持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公司财务部门反复比较及兼顾产品的安全与收益后,拟购买中国建设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乾元—
日日鑫”
中国建设 (按日)
银行理财产
银行重庆 开放式资 50000 2.5%至3.6% -
品
市分行 产组合型
人民币理
财产品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无固定期 非保本浮动
- - - 否
限 收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理财管理制度加强风险控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本次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无固定期限,在随时可回收资金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
2、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将严格按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管控,确保理财产品正常运转。
三、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条款
1、理财产品服务协议签署方为本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2、产品购买日:2019 年 12 月 18 日,自购买日起计息。
3、预计年化收益率:2.5%至 3.6%,年化收益率分档如下: 1 天<30 天,
2.50%;30 天<60 天,2.90%;60 天<90 天,3.10%;90 天<180 天,3.20%;
180 天<360 天,3.40%;投资期≥360 天,3.60%。
4、公司认购上述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人民币 5 亿元。
5、理财产品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理财投资合作机构:(1)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职责:根据合同约定,对受托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职责:根据合同约定,对受托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
6、赎回及投资本金和收益兑付
(1)产品存续期内,可在任一个产品工作日的 1:00 至 15:30 申请赎回,赎
回的投资本金及收益实时到达客户的指定账户,在每一产品工作日内,单个客户累计赎回金额不超过 3 亿元。
(2)单个产品工作日中,产品投资本金当日累计赎回净额超过前一产品工作日产品日终投资本金余额的 15%时,即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有权拒绝触发巨额赎回条款的赎回申请,客户可由下一个产品工作日申请赎回。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该产品拟投资于债券类资产 0%-90%,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 0%-90%,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 0%-100%。
2、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出资 5 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83.5%,均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2、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能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
3、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损益将按照会计相关政策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拟购买的建行“乾元—日日鑫”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评级 PR2:较低风险,不提供本金保护,但本金亏损和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的概率较低)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有利于健全,完善公司理财的相关内控,提高投资理财的风险控制。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高流动性,不属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本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 5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尚未收回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期初理财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合计 6904.90 880.74 192.41 56024.16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56024.16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93.57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0.62
上述理财产品中,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尚未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合计 4024.16 万元。公司上年度持有至今尚未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共计 2000 万元,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日升月恒”收益递增型法人人民币理
财产品 1000 万元(详见公司编号为 2018-17 临时公告及 2019-02 临时公告)及
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 60 天增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1000 万元(详见公司编号为2018-01 临时公告及 2018-05 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