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 丰华 公告编号:临 2019-44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 年 9 月 30 日
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停牌 1 天,2019 年 9 月 30 日起复牌并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
从 5%变为 10%,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 丰华”变更为“丰华股份”,股
票代码“600615”不变。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 股股票简称由“ST 丰华”变更为“丰华股份”;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615”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 年 9 月 30 日
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7 条之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13.4.1 条
第(五)项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显示资金占用事项已消除的,或者公司董事会决议说明违规担保事项已解除或相应审议程序已追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
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归
还的全部占用资金和资金占用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全部归还占用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39)。2019 年 9 月 23 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天健审〔2019 〕8-296
号),确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已消除。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确认前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已消除。所以公司认为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时不存在其他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4.10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将
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停牌 1 天,2019 年 9 月 30 日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
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 丰华”变更为“丰华股份”。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