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丰华 公告编号:2019-12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4月29日
2、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丰华;股票代码:600615(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3、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丰华股份”变更为“ST丰华”;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615”;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4月29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由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公司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金额为464,219,392.58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7.5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五)条“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4月26日停牌1天,4月29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2019年,公司董事会将采取以下措施,争取撤销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已要求控股股东尽快履行还款承诺,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资金占用的解
决进展情况,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显示资金占用事项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司将向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杨乐
(二)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建路76号1507室
(三)咨询电话:021-58702762
(四)传真:021-58702762
(五)电子信箱:fenghwa600615@163.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