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5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股权事项的
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收购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股
权事项的关联交易公告》,相关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内容涉及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镁业”)与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
通用”)的关联交易,重庆镁业近年来的股权转让情况,以及土地使用权增值情况
等,经向控股股东和评估机构等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后,就收购重庆镁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50%股权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重庆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涉及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隆鑫通用。
隆鑫通用在今年上半年所涉及到的关联交易主要有四类:一是收取房租及水电费共
计207.92万元,二是出售产品122.77万元,三是购买模具及改制模具49.71万元,
四是出售轿车39.45万元,合计419.85万元。下半年,预计重庆镁业与隆鑫通用涉
及的关联交易主要有二项:一是根据双方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合计租赁面积9804
平方米,其中1号标准厂房面积为6885平方米,改造厂房面积为2754平方米,办
公室面积为165平方米,月租费合计11.02万元(不含水电费)。二是出售镁合金摩
托车零配件产品,每月涉及金额20至30万元。(上述数据为相关财务部门初步统计
或预估)
综上所述,重庆镁业对隆鑫通用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工业厂房的租赁和零配
件产品的提供,这两项交易均已经过隆鑫通用董事会的合规审议,是建立在公允基
础上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重庆镁业向隆鑫通用提供的零配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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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格是比照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确定的,符合公允、公平的原则,且其交易量
一年为300万左右,仅占重庆镁业一年的销售收入不足10%。
针对媒体关于重庆镁业大量厂房用于对关联方出租,并且价格十分低廉的报道,
公司对此十分关注,客观上看,重庆镁业与隆鑫通用的厂房租赁,是二家公司长期
合作双方共同约定价格并延续至今,且存续于隆鑫通用改制为上市公司之前及公司
收购重庆镁业股权之前;一方面重庆镁业已经建成的厂房为标准的工业厂房,仅适
合工业企业租用,因超出自身使用所需,如不出租将造成闲置;另一方面,在该工
业园区,到目前为止,隆鑫通用又是唯一适合的出租对象,由于租金标准无市场参
照标的,定价依据又远超房屋折旧,因此不存在低价租赁的问题。
二、截止公司收购重庆镁业50%股权之前,近三年来重庆镁业股权转让共发生
二次,2011年7月,隆鑫控股以677.04万元受让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的重庆镁业15.29%股权,重庆联恩实业有限公司以443.84万元受让重庆市国有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镁业10.29%股权;2012年12月,重庆隆鑫投资
有限公司以443.84万元受让重庆联恩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重庆镁业10.29%股权。
从上述重庆镁业股权转让价格上看,2011年隆鑫控股购买西南铝业持有的重庆
镁业15.29%,作价677.04万元,相当于对镁业的整体估值为4428万元。对比本次
公司收购作价5560万元,经过两年多时间,综合重庆土地价格较大涨幅等因素,该
估值是客观合理的。
本次转让价格是依据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事务所的评估价值,同时,公司控
股股东对转让后的重庆镁业出具了最高以2780万元为限的业绩补偿承诺,并经过上
市公司的合规性审核,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三、关于重庆镁业土地使用权增值情况,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公
司拟收购涉及的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开元评
报字[2013]030号),重庆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原始入
账价值为6,509,444.00元,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5,782,325.09万元。共五宗土地
使用权,使用权类为出让50年,用途为工业,开发程度为宗地内“五通一平”,取
得日期为2004年9月1日。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74,064.70平方米,宗地上建筑物
为重庆镁业的办公楼及生产厂房、食堂等房屋,构筑物为公路、围墙、环保工程等。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评估人员现场勘察,以及对估价对象的特点、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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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目的及宗地所处区域的影响因素等资料进行收集、分析和整理,并结合估价对象
的实际情况,对于估价宗地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分别进行评估,因市场法
通常被认为是较能反映目前地价水平的比较直接便利的估价方法,最终选用市场比
较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市场比较法是在市场上选择若干相同或近似的物业作为参照物,针对各项价
值影响因素,将委估物业分别与参照物逐个进行价格差异的比较调整,在综合分
析各项调整结果,用以确定委估物业评估值的一种方法。
评估公式:V=VB×A×B×D×E×F×G
式中:V——待估宗地价格;VB——可比实例价格;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期日修正系数;D——容积率修正系数;E——年限修正系数;F——区域修
正系数;G——个别修正系数。
市场比较法估算过程如下:
1、比较实例选择
委估宗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近年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工业用地案例较
多,根据委估对象的具体情况,选取比准案例如下:
容
案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