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4900907 证券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59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 片区高新区北航路19号2幢102室2号的集团公司,执行董事为张鹏杰先生, 股份结构为宋雪云女士持股 68%,张朋起先生持股 32%,注册资本金为:50000万元人民币。由于张朋起先生、宋雪云女士及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董事张鹏杰先生均为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鹏起科技”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故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鹏起科技为关联企业,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张朋起先生、宋雪云女士、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构成鹏起科技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2018年5月2日,公司接到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鹏起科技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鹏起科技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
(二)本次拟增持时间、期限及方式:拟于自2018年5月3日起未来6个
月内通过集合竞价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9--10亿元人民币。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通过自有资金增持。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后续安排:增持完成后半年内无质押计划,若以后确有需要对该部分股权进行质押,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风险
本次拟增持主体将通过自有资金完成本次增持计划,但仍存在增持主体增持资金到位不及时而致使本次增持延迟或无法增持的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