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14900907 证券简称:鹏起科技 鹏起B股 公告编号:临2018-021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起科技”或“公司”),因筹划重 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26日起连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的《鹏起科技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2)。 经与有关各方协商与论证,上述事项构成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8年 1月10日披露了《鹏起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4), 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26日起连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2018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鹏起科技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0),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自2018年1月26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一个 月。2018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曹亮发及/或其指定关联人
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经协商,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与曹亮发先生签署了《关于郴州丰
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之转让框架协议》;
(二)公司拟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与有关各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协商与论证,积极推进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上述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2018年2月23日,公司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6日
报备文件:《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