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 股 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 2020-051
B 股 900903 大众 B 股
债券代码:155070 债券简称:18 大众 01
163450 20 大众 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3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以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价不超过 5.52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当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除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5.52 元/股(含 5.52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40 元/股(含 5.40 元/股)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 年 10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483,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2,364,122,864 股)的比例为 0.11%,购买的最高价为 3.76 元/股、最低价为 3.69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9,280,430.76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40,828,643 股,占公司总
股本(2,364,122,864 股)的比例为 1.73%,购买的最高价为 4.30 元/股、最低价为 3.54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 154,277,653.94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