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2018-074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若公司在2018年6月30日前仍无法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2日开始停牌。公司已于2018年05月02日发布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并于2018年05月08日,2018年05月14日,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5月28日,2018年06月05日,2018年06月12日,2018年06月20日,2018年06月25日发布了《关于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进展公告》
现就相关风险事项提示如下:
1、若公司在2018年06月30日前仍无法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07月02日停牌一天,自2018年07月03日起恢复交易,并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若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前述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将停牌并暂停上市。
3、若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前述定期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4、若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两个月内披露了前述定期报告,可以在公司披露相关报告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股票交易的申请,若未能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
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可能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对由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