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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09 沪市 金杯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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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汽车:金杯汽车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1

金杯汽车:金杯汽车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3-025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6 月 30 日,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
杯汽车”)收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及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第
四次债权人会议如期召开。本次会议表决时间将延期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
18 时。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是否能够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以及法院裁定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是否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尚具有不确定性。

  一、华晨集团重整情况

  公司曾陆续披露华晨集团重整相关进展。2020 年 11 月 20 日,辽宁省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华晨集团重整案件;
2021 年 3 月 3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1 年 9 月
7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2021 年 12 月 2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
至 2022 年 6 月 3 日;2022 年 6 月 2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向沈阳中院

提交《重整计划(草案)》;2022 年 6 月 8 日,沈阳中院公告定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的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2022 年
6 月 30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并延期表决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 18 时;2022 年 7 月 20 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
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2022 年 12 月 10 日,沈阳中院作出(2020)辽 01 破
21-8 号《决定书》,依法指定由调整后的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3
年 3 月 15 日,沈阳中院作出(2020)辽 01 破 21-9 号《决定书》,依法指定
由调整后的华晨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23 年 2 月 23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第三次招募重整投资人;2023 年 5 月 19 日,合格意向投资人已
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 18:00 前向管理人提交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整体或部
分资产的重整投资方案;2023 年 5 月 29 日,确定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为华
晨集团等 12 家实质合并重整企业资产(不包括破产重整程序中依法已通过
拍卖或其他方式处置的资产)的中选投资人;2023 年 6 月 14 日,沈阳汽车
与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管理人共同签署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投资协议》,沈阳中院已定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召开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
会议;2023 年 6 月 27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发布公告,经向法院报告,
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将延期表决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 18 时。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0-069、2020-070、2020-076、2021-006、2021-007、2021-025、2021-074、2021-083、2022-026、2022-027、2022-033、2022-035、2022-047、2023-001、2023-018、2023-019、2023-021、2023-022、2023-023、2023-024。

  二、最新进展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华晨集团和资产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主要内容如下:

  “2023 年 6 月 14 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全国企业破产
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下简称“重整案件信息网”)
发布(2020)辽 01 破 21-8 号公告,定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
通过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
团”)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2023 年 6 月 27 日,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在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延期表决的公告》,决定将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
决时间延期。未在 2023 年 6 月 26 日 18 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华
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
讯表决票》(以下简称“《通讯表决票》”)、也未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进行网
络表决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可在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
18 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通讯表决票》,该等债权人的最终投票意向以其提交的《通讯表决票》为准。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 时 30 分,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如期召开。”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沈阳汽车与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管理人已签署《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之投资协议》,相关投资安排已被写入《重整计划(草案)》提交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目前已延期表决。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本次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是否能够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以及法院裁定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是否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尚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华晨集团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截至本公告日,华晨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资产公司持有金杯汽车242,967,345 股股份,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 18.53%;上述股份中 7,360 万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7,654.26 万股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公司将及时就华晨集团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的后续进展发布
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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