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9 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2022-41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9 月 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 39 号,华晨集团 11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26,675,4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0.167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及《金杯汽车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刘同富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董事 12 人,出席 12 人;
2、公司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1.01 选举许晓敏为公司第十届 526,550,842 99.9763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赵向东为公司第十届 526,550,842 99.9763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孙学龙为公司第十届 526,550,842 99.9763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孙一峰为公司第十届 526,550,842 99.9763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蒋骁为公司第十届董 526,550,842 99.9763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崔岩为公司第十届董 526,550,842 99.9763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选举钟田丽为公司第十届 526,550,842 99.9763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陈磊为公司第十届董 526,548,942 99.9759 是
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曹跃云为公司第十届 526,550,842 99.9763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吴增仙为公司第十届 526,550,842 99.9763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3.01 选举闫静为公司第十届监 526,550,842 99.9763 是
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 选举李洁为公司第十届监 526,550,842 99.9763 是
事会非职工监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01 选举许晓敏为公司第十 65,050,071 99.8088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赵向东为公司第十 65,050,071 99.8088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孙学龙为公司第十 65,050,071 99.8088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孙一峰为公司第十 65,050,071 99.8088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蒋骁为公司第十届 65,050,071 99.8088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崔岩为公司第十届 65,050,071 99.8088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 选举钟田丽为公司第十 65,050,071 99.808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陈磊为公司第十届 65,048,171 99.8059
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曹跃云为公司第十 65,050,071 99.808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吴增仙为公司第十 65,050,071 99.808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1 选举闫静为公司第十届 65,050,071 99.8088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 选举李洁为公司第十届 65,050,071 99.8088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和委托出席会议的股东 8 人,持股总额为 526,675,44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0.1674%。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银伟、边乌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