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1-003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被动减持前,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车”、“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66,424,7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2%,其中 1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3%,占其所持总股份的 37.53%)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以下简称“信用账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相应债权金额为 10,445.99 万元。
被动减持情况
公司收到资产公司的告知函,资产公司与光大证券的融资融券业
务将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1 月 20 日、1 月 29 日陆续到期。根据资
产公司目前资金情况,无法偿还上述债务,预计将逾期,光大证券将根据融资融券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平仓处置。
减持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涉及的债权金额为 104,459,890.26 元,以 2021 年 1 月
18 日收盘价 4.66 元计算,减持股数为 22,416,285 股,本次被动减持
后,资产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44,008,4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61%,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16.67%,不会导致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未来因股价变化,减持数量无法确定,第一大股东是否变化存在不确定性。
由于资产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华晨集团因金杯汽车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与辽宁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并购基金”)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并购基金
持有本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7%。并购基金根据华晨
集团意见行使股东权利,遂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一、 本次被动减持的原因
公司收到资产公司的《关于被动减持金杯汽车股份的告知函》,
获悉资产公司与光大证券的融资融券业务将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1
月 20 日、1 月 29 日陆续到期。根据资产公司目前资金情况,无法偿
还上述债务,预计将逾期,光大证券将根据融资融券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平仓处置,融资融券到期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到期日 2021 年 1 月 19 日 2021 年 1 月 20 日 2021 年 1 月 29 日
到期金额 5,441,662.95 48,886,579.28 50,131,648.03
二、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资产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66,424,7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2%。
三、 本次被动减持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因融资融券业务导致的被动减持计划如下:
1、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所得。
2、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后的六个月内。
4、减持数量:处置股份涉及的金额为 104,459,890.26 元,即可能处置的股份涉及资产公司存放于光大证券的 22,416,285 股(以 2021
年 1 月 18 日收盘价 4.66 元/每股计算),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不
会导致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未来因股价变化,减持数量无法确定,第一大股东是否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资产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光大证券未能依照前述规定减持资产公司的股份数额,将可能导致资产公司被动违规减持的情形。公司将提醒光大证券遵守上述减持规定。
四、 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资产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如下:本公司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起(金杯汽车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于 2006 年 7 月 18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十二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产公司严格遵守所作承诺,不存在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形。
五、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若光大证券启动执行程序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将会导致资产公司被动减持公司股票预计 22,416,2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1%。资产公司持股情况可能变动如下:
处置前 处置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资产公司 266,424,742 20.32% 244,008,457 18.61%
截止本公告日,资产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266,424,7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2% ;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66,424,742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62.4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69%;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000,000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37.5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63%。本次资产公司持有公司股票如果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若光大证券未能依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将可能导致资产公司被动违规减持的情形。目前资产公司仍在积极与光大证券进行沟通,尽力避免或降低不利影响,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资产公司出具的《关于被动减持金杯汽车股份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